交通银行福建分行原行长助理因受贿被判十年六个月
发布时间:2021-01-20 11:52:27
阅读:次
来源:毛垫厂家
近日,市检察院起诉的交通银行股份公司福建省分行原党委委员、行长助理李晓冬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,被告人李晓冬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。李晓冬当庭未提出上诉。(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)
责任编辑:蒋晓彬
相关阅读
Free service
hotline
近日,市检察院起诉的交通银行股份公司福建省分行原党委委员、行长助理李晓冬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,被告人李晓冬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。李晓冬当庭未提出上诉。(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)
责任编辑:蒋晓彬